海乐苗为什么可以订立出完全合同

2020-11-02 eNet&Ciweek

数字经济实践中,经常涌现出传统经济学难以解释的现象,完全合同就是其中之一。理论家一般都认为完全合同是一种市场零摩擦条件下的理想状态,在现实中不可能实现。但我在青岛,就看到一个完全合同的活生生的实践案例:海乐苗。他从一个门外汉,仅用了一年多时间,就达到了一百亿市值。其中靠的就是链群合约这种“新式武器”。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市场存在交易费用与信息问题,使得理想中的完全合同,变成现实中的不完全合约。不完全合约虽然偏离了完全竞争市场,但这种偏离起的作用在于节省交易费用。数字经济学的合约理论则认为,利用数字化达成的信息透明机制,可以达成一个完全合同,而这个合同,同样偏离同质完全竞争市场,只是偏离中包含了正向租值(租值聚集)。其偏离度等于垄断竞争均衡定价与完全竞争均衡定价之差。

链群合约是一种生态合约,是完全合约。与不完全合约相比,它最大的不同,在于将企业与员工之间订立的合约,变成用户与员工之间订立的合约,略过了企业代表用户确定目标这一步,从而避免了企业作为中间人由于产生代理人特殊利益而对合约目的性的扭曲,从而在社会关系上,消除了信息不对称的利益动机。

链群合约在技术关系上,用一系列(以超链形式存在的)点对点之间连续的短期临时契约,替代了一个叫做“企业”的长期正式契约,因此使信息从不对称变得对称,从不透明变得透明。其交易行为,同样可以用弗鲁博顿、芮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中总结的搜寻、考察、订约、施行、控制及执行六项活动来概括。所不同在于,搜寻、考察的活动,是“自生成”的;订约是基于生态共赢的,施行、控制与执行是“同进化”的。

海乐苗本来的业务是疫苗保温冰箱,而“自生成”新合约的契机在于深入最终用户(他服务对象——医院——的用户,即注射疫苗的孩子和伴同家长),搜寻发现国内存在百万量级的拿错疫苗现象,这是各国都没有的;同时发现孩子怕打针是家长头痛的问题。经过考察相关资源,确定由这两点衍生的服务是高附加值的。解决问题需要外部合作,由此订立了多方合约,从提供良好体验中提供的高附加值中,分享成本之上的剩余以实现双赢;合约的施行、控制及执行是以项目为单位(而非以企业为单位)灵活安排的,比如,在非洲没有电的地区服务时,临时与太阳能提供方合作,为保存疫苗的冰箱供电,提供了合同的实施保障;在用户分散的农村,与移动交通提供方临时合作,上门注射,保证项目的执行。整个控制过程都是同企业外合作伙伴根据项目需要,共同进化、修正、完善的。

从合约内容上看,链群合约是使用权交易合约,与不完全契约不同,它不是对中间工具价值(抽象交换价值)负责,而是对决定这种价值的最终价值(用户价值与创客价值)负责。并且把这种责任,以资产使用权合约——责权利——加以落实。

新制度经济学讲的信息不对称的道理,不能说没有道理。但从数字经济的实践来看,信息不对称,背后有利益不对称在支持。代理人存在出于自身利益而令信息对委托人变得不对称的“作案动机”。因此先让利益变对称,是令信息对称的先决条件。在海乐苗这个案例中,信息对称,首先是越过中间人的头顶(OTT,越顶传球),一直关怀最终用户实现的,信息在这一过程中,是自然而然变对称的。至于从信息技术上保证信息对称(例如医生把疫苗与注射者姓名相关联),并不是一件难事,但需要有人把利益点发掘出来,把它变成既利民,又赚钱的服务。信息化,本质上就是信息对称化、利益对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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